谨此提述昊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昊天」)、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昊天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昊天中国」)及昊天商贸有限公司(「昊天商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内容有关将寄发综合文件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之联合公告(「进一步延迟公告」)。除另有所指外,进一步延迟公告所界定词汇与本联合公告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进一步延迟公告所披露,昊天先前已预期将于不迟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前寄发载有(其中包括)要约详情之综合文件。
考虑到编制本公司之管理账目(须以其确认本集团之财务或贸易状况或前景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来并无重大变动)需时较预期为多,故昊天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向执行人员申请且执行人员已同意将寄发综合文件(连同相关接纳及过户表格)之时间延期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本公司将于寄发综合文件时另行刊发公告。
暂停买卖本公司股份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二十五分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进一步刊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