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昊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昊天」)、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昊天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昊天中国」)及昊天商贸有限公司(「昊天商贸」)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就将寄发综合文件延迟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而联合刊发之公告(「延迟公告」)。除另有所指外,延迟公告所用词汇与本联合公告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落实综合文件,包括(其中包括):(i)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财务业绩(现时预期可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底前获得);(ii)内资股要约之程序(包括(其中包括)综合文件之交付、内资股要约之接纳及结算,以及中国各机关、管理人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之间的协调);及(iii)本公司之复牌建议(其最终内容格式之概要将予摘录并载入综合文件内),故本公司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向执行人员申请且执行人员有意同意将寄发综合文件(连同相关接纳及过户表格)之时间延期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公司将于寄发综合文件时另行刊发公告。 暂停买卖本公司股份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二十五分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进一步刊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