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公告(「七月公告」)及当中提述之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七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就有关本集团之最新进展提供最新消息。
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
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刊发其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除上述披露者外,自七月公告日期以来,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并无任何重大更新。
更换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之公告所披露,梁家杰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且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3.05条所指本公司之授权代表(「上市规则授权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指本公司之授权代表(「公司条例授权代表」)。徐浚杰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上市规则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授权代表,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新上市申请
自七月公告日期以来,本公司一直就(其中包括)授出中国证监会批准之要求及载入首次大会通函之资料要求(倘规定须刊发首次大会通函)与中国证监会联络。根据联络,本公司得悉就发行及配发新H股(作为收购事项下之代价股份)及配售股份(就收购事项完成后维持公众持股量而言)取得本公司股东的原则上批准(「原则上批准」)为本公司申请中国证监会批准之必要文件要求之一。本公司亦自其中国法律顾问得悉,中国证监会并无要求本公司递交通函供其审批以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现正就首次大会之安排与联交所联络,包括但不限于召开首次大会之安排及是否须就召开首次大会刊发通函。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二十五分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维持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进一步发佈消息。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