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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兼总裁辞任、委任执行董事兼总裁及授权代表变更

2019-03-28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而作出。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以下变更自2019年5月1日起生效:

1.王煜先生(「王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

2.唐均君先生(「唐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

3.唐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授权代表。

执行董事兼总裁辞任

董事会宣佈,自2019年5月1日起,由于其他工作安排,王煜先生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王先生辞任后将作为僱员留任至2019年9月30日,以协助过渡交接事宜,确保工作的顺利交接。

王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并无任何有关辞任执行董事及总裁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委任执行董事兼总裁

唐先生,54岁,拥有丰富的集成电路行业资历与管理经验,和极强的协调能力与执行力。唐先生自2010年起一直担任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华力微电子」)党委书记、副总裁、执行副总裁,2016年8月起兼任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华力集成电路」)总裁。2008年7月至2010年2月期间,担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华虹NEC」)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兼行政与政府关係总监。华力微电子、华力集成电路和华虹NEC均为本公司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人。此前,唐先生历任上海仪表电讯工业局副主任科员、上海无线电十七厂技术员、上海半导体器件四厂技术员等职。

唐先生于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后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14年取得中国高级经济师资格。

唐先生将与本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服务协议,于2019年5月1日起生效,双方皆可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终止协议。根据服务协议,唐先生的薪酬方案将包含基础薪酬、股票期权和业绩分红,并与前任执行董事兼总裁的薪酬方案在同等水平。根据本公司章程,唐先生关于执行董事的委任适用于股东周年大会上的卸任及重选。唐先生的薪酬待遇将根据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市场水平以及其绩效表现由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逐年审核。

于本公告日期,唐先生于本公司股份概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i)唐先生并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管、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釐定)有任何关係;(ii)唐先生最近三年内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在公司及集团其他公司担任职务,亦未担任其他主要职务或获取其他专业资格;(iii)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唐先生成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裁。

授权代表变更

自2019年5月1日起,王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上市规则授权代表。与此同时,唐先生自2019年5月1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上市规则授权代表。

董事会衷心感谢王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并衷心祝愿王先生在将来的工作中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