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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授出奖励股份之补充公告

2020-07-07 00:00:00

兹提述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该公告」)、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以下有关向非关连承授人授出奖励股份的额外资料。

在若干非关连承授人获授的合共196,274,929股奖励股份中,26,274,929股奖励股份仍未授出,包括向六名经理级或以上僱员授出16,274,929股奖励股份及向一间非重大附属公司的一名董事授出10,000,000股奖励股份。根据授出条款,合共170,000,000股奖励股份已告失效。

向非关连承授人授出奖励股份

于釐定授予非关连承授人(为一间非重大附属公司的一名董事及于本集团担任负责业务拓展、监管及营运事宜的部门主管或经理的六名僱员)时,薪酬委员会已计及(i)彼等于本集团的服务年期;(ii)彼等的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及(iii)彼等的工作表现。

概无特定的量化绩效目标,原因是(a)彼等于本集团担当支援或咨询职能的工作性质,就量化其绩效而言乃属不切实际;(b)授予彼等的奖励股份数目占经配发及发行奖励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最小百分比(假设自该公告日期起直至奖励股份的建议配发日期止,已发行股份总数概无变动,惟建议配发及发行奖励股份则除外);(c)按于该公告日期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股份0.246港元计算,每年授予该等非关连承授人的奖励股份市值占彼等年度薪金的合理百分比;及(d)董事会谨此利用股份奖励计划,鼓励彼等对本公司的增长及发展作出长期承诺及贡献。

经考虑到上文所载理由、将提供的服务及奖励股份的归属条件后,本公司认为向每名非关连承授人授出奖励股份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