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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 自愿公告 - 有关建议收购事项的意向书

2024-07-05 00:00:00

联合公告 自愿公告 有关建议收购事项的意向书 本联合公告乃由信铭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信铭生命科技」,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信铭生命科技集团」)与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自愿作出,旨在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信铭生命科技集团与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业务发展的最新资讯。 信铭生命科技与昊天国际建设投资欣然宣佈,昊天国际建设投资已就目标公司(定义见下文)签订了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意向书」),据此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表示有意收购,而目标公司的一名主要股东表示有意出售,及促使其他方出售,Wisdom Group Holdings Limited(「目标公司」)合计约49.42%之全部已发行股本,该目标公司连同其子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及制造零排放商用车辆,提供氢燃料电池电动车辆及电池电动车辆(「建议收购事项」)。 就信铭生命科技集团及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董事所深知、全悉及确信,目标公司的相关股东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信铭生命科技及昊天国际建设投资及其各自的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根据意向书,昊天国际建设投资拟以大约15亿元人民币对价,收购目标公司合共约49.42%的已发行股份,其中50%的对价将以现金支付,另50%的对价将以发行昊天国际建设投资新股的方式支付,每股发行价0.7港元。预计昊天国际建设投资将在二零二四年第四季度进行建议收购事项。 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将继续与目标公司的相关股东就最终交易文件进行谈判。如建议收购事项有任何更新,将另行发佈公告。 建议收购事项之理由 信铭生命科技集团与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不时寻求投资机会,以期多元化及提升其资产组合、扩大其收入来源及加速集团整体的进一步增长。建议收购事项如得以实现,将有助于信铭生命科技集团与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的业务发展。 随着全球越来越多的政府制定具体计划,以更换内燃机(「ICE」)车辆并实现碳中和,公共运输营运商须投资零排放运输解决方案,信铭生命科技与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认为商用纯电动车(BEV)及燃料电池电动车(FCEV)领域正逐步转向环保方向发展并非常关注可持续发展,尤其是香港的公共巴士服务,预计香港将加快零排放技术的过渡,以配合香港政府于二零五零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承诺。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香港政府公佈《香港氢能发展策略》(「氢能策略」)。按照氢能策略,香港政府将会在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提交修订法例建议,为规管用作或拟用作燃料的氢气的生产、储存、运送、供应及使用提供法律基础,并在二零二七年或之前,拟备对接国际的氢能标准认证模式。香港政府亦会推动区域合作、境外投资、共同开发或输入氢能;发挥「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得天独厚优势,推动香港成为国家发展氢能源的示范基地,并协助氢能源产业于「一带一路」地区的发展。信铭生命科技董事会(「信铭生命科技董事会」)与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董事会(「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董事会」)认为,此建议收购事项为信铭生命科技集团与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的宝贵投资机会,亦为涉足零排放商用车市场以实现业务组合多样化的机会。 一般事项 昊天国际建设投资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就建议收购事项达成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若双方已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则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该建议收购事项可能构成信铭生命科技和昊天国际建设投资的主要交易。建议收购事项完成后,信铭生命科技持有的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权将减少,这将被视为信铭生命科技对其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权的视作出售(「视作出售」),昊天国际建设投资将不再是信铭生命科技的附属公司。因此,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的财务业绩将不再併入信铭生命科技的财务报表。视作出售将可能构成信铭生命科技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预计在完成建议收购事项后,目标公司的相关股东将不会成为昊天国际建设投资的控股股东。 信铭生命科技及昊天国际建设投资将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并在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 信铭生命科技和昊天国际建设投资的股东和投资者在交易信铭生命科技和昊天国际建设投资的证券时应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