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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有关购买债券之须予披露交易

2021-07-07 00:00:00

兹提述信铭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信铭生命科技」)及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昊天国际建设投资」)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的联合公告(「联合公告」),内容有关购买债券,而有关事项构成信铭生命科技及昊天国际建设投资各自之须予披露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应联交所要求,信铭生命科技及昊天国际建设投资应披露上海商业银行及债券担保人的最终实益拥有人。据信铭生命科技董事会及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董事会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商业银行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且概无股东占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的股份。担保人由宋作文先生及龙口市东江街道南山村村民委员会分别拥有49%及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