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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非执行董事、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及涉及根据特别授权配发及发行新股份之关连交易

2020-10-06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自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i)许琳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ii)魏斌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根据彼等各自之服务合约分别向许先生及魏先生配发及发行合共4,146,342股酬金股份及4,146,342股酬金股份,惟须达成多项条件并符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后方可作实。合共8,292,684股酬金股份将根据独立股东授出之特别授权而发行及配发。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酬金股份总数上市及买卖。

作为紧密联繫股东集团,昊天实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及昊天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合共3,164,504,688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及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权约59.84%)已书面批准发行合共8,292,684股酬金股份;及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于本公告日期,倘本公司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发行合共8,292,684股酬金股份,概无股东须就决议案放弃投票。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7条向联交所申请豁免有关股东大会之要求。待联交所授出上述豁免后,本公司将不会就批准授出特别授权及发行酬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

载有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之意见、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函件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如有)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前寄交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