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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公司总裁及委任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2020-04-29 00:00:00

董事会决议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 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廷科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依本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之决议,董事会欣然宣佈王廷科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总裁,该委任并无订明特定服务年限,任期自其总裁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 起算。

另外,本公司董事会亦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廷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王廷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依本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之决议,董事会欣然宣佈王廷科先生获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以及副董事长,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为执行董事并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算,至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时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各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通函等文件。

王廷科先生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任何董事袍金,而是依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取得相应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王廷科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