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委任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总裁

2018-07-19 17:32:00

董事会决议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於 2018 年 7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出席本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表决,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於提名白涛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於选举白涛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及《关於聘任白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依本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之决议,董事会欣然宣布白涛先生获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以及副董事长,任期3年,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其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算,至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时可以重选连任。本公司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各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通函等文件。

另外,依本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之决议,董事会欣然宣布白涛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总裁,该委任并无订明特定服务年限,任期自其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算。

白涛先生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任何董事袍金,而是依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取得相应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白涛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