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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任执行董事及建议委任首席执行官及总裁

2019-06-27 00: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获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李全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李全先生获选举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委任」)。建议委任尚待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其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后,方可作实。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宣佈,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李全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本公司总裁(「高管任职」),其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核准。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李全先生高管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覆期间,董事会同意指定李全先生担任公司临时负责人,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时,本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杨征先生不再代行本公司首席执行官暨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权。

李全先生的履历如下:

李全先生,55岁,中国国籍

李全先生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资产」)副董事长、总裁、党支部书记。李全先生2010年3月加入新华资产担任总裁,2016年12月起兼任新华资产副董事长,2013年4月起兼任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全先生目前同时担任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300195)、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2642)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全先生1998年5月至2010年3月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1991年1月至1998年4月历任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88年7月至1990年12月担任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银行部业务经理。李先生于1988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除上述信息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李全先生无其他主要的任命及专业资格,且并未于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任职,于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并未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同时与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于本公告日期,据本公司董事所知及确信,李全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证券中拥有任何权益(具《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赋予之涵义)。

李全先生确认,概无与彼拟委任有关之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留意,亦无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须予披露之任何其他资料。

如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李全先生将与本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其本公司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全先生高管任职的薪酬参照其职责和当前的市场情况釐定,并由董事会批准,除此之外李全先生将不在本公司领取任何董事袍金。

一份载有建议委任详情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将适时寄发给各位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