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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告

2019-06-12 00:00:00

兹提述刊登日期为2019年5月9日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通函(「原通函」) 及通告(「原通告」) ,当中列载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决议于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以供股东审批的决议案(包括普通决议案及特别决议案) 详情。

兹补充通告,除原通函及原通告所载的决议案外,依照《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公司股东提议增加以下普通决议案供股东审议及批准。年度股东大会将按原定计划于2019年6月27日上午十时正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21层举行,除原通告所载决议案外,亦审议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作为普通决议案

10.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刘浩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熊莲花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杨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郭瑞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李琦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胡爱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7 选举彭玉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8 选举黎宗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9 选举Edouard SCHMID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10 选举李湘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0.11 选举郑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0.12 选举程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0.13 选举耿建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0.14 选举马耀添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1.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1.1 选举王成然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2 选举余建南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3 选举吴晓咏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