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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保费收入公告

2017-12-12 16:41: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13.10B条,做出本公告。

本公司於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0,393,460万元。该数据将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为www.circ.gov.cn)公布。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