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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2021-12-23 00: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李国辉先生(「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的本公司授权代表,根据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代本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之授权代表,及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之授权代表(统称「授权代表」)的职务,自2021年12月22日起生效。李先生确认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有关其辞任上述职务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加以垂注。

2021年12月23日,董事会审议批准伍秀薇女士(「伍女士」)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龚兴峰先生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联交所已于2019年12月30日确认,龚兴峰先生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担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之资格。

伍女士现任达盟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兼上市服务部主管,负责向上市公司客户提供公司秘书及合规服务。彼于公司秘书领域拥有超过20年经验及在处理上市公司的企业管治、监管及合规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知识及经验。伍女士于2017年12月取得伦敦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及于2001年11月取得香港城市大学的法律学士学位,并为特许秘书、特许企业管治人员,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

董事会谨此对李先生于任职联席公司秘书期间对本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诚挚感谢,并欢迎伍女士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