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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2019-08-01 00:00:00

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注意到华尔街日报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在其网站刊发的一篇文章及美国司法部于同日在其网站刊发的一篇新闻(?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涉及美国联邦大陪审团已向(其中包括)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与本公司就包括逃避关税在内的指控提起诉讼(?指称的诉讼」)。

本公司已分别于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以及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及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七日的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中澄清了若干相关指控。 经审阅相关文章并谘询控股股东, 就此事项本公司并无其他内容需就澄清公告做出补充。

控股股东已向本公司做出确认其并未就指称的诉讼接到任何法律文书或通知。本公司亦确认未就指称的诉讼接到任何法律文书或通知。

本公司谨此声明,本集团在业务经营中一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本集团产品出口地的法律法规,并在公平及有序竞争的原则下拓展海外市场。

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和可用时间内有关本公司的合理查询后,董事会确认并无知悉任何必须公佈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之任何资料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