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透过发行GALAXY VANTAGE新股份收购目标集团之须予披露交易及视作出售事项

2020-03-17 00:00:00

收购及认购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0年3月17日(交易时段后),买方与卖方订立收购及认购协议,据此,(i)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代价为41,000,000港元,将透过于完成时发行13,513股买方认购股份支付;及(ii)卖方将于完成时获授期权,以认购经发行有关期权涉及的新股份扩大之买方于期权获行使时的已发行股本最多30%(包括认购股份)。

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因此,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将综合併入本集团账目内。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完成后,本公司于买方的股权将由100%减至约83.9%,而卖方将拥有买方约16.1%。此外,根据期权,卖方可认购买方最多30%股权,而本公司于买方之股权或会进一步减少至约70%。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认购事项及授出期权将构成视作出售本集团于买方的股权。

由于收购事项及认购事项(及假设期权获悉数行使)涉及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全部均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及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

上述交易须待收购及认购协议的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由于收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以及授出期权未必一定付诸实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