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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框架协议

2020-07-30 00:00:00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绿色动力」)与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原武汉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签订《武汉市青山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为实施武汉市青山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武汉绿色动力与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以下合称「交易对方」),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签署了《武汉市青山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交易对方拟同意武汉绿色动力对武汉市青山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改扩建。

项目内容及规模包括在原有1,0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基础上,新增处理能力生活垃圾1,000吨╱日和厨余垃圾200吨╱日。涉及该项目其他事宜,以该项目核准后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定为准。待武汉绿色动力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后,交易对方要优先将武汉青山及周边地区垃圾向武汉绿色动力供应。

本框架协定的签署不构成上市规则下的须于公布交易。具体合作细节和项目落地,尚本公司及交易对方进一步谈判协商,并另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本公司会根据情况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