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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2021-11-03 00:00:00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本公司职工大会选举颜世文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颜世文先生将与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颜世文先生截至本公告日之简历及其他相关信息载于本公告附录一。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颜世文先生(i)并无在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任何权益;(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概无关连;及(iii)过去三年并无在中国内地、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概不知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颜世文先生之资料,亦无任何有关委任的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