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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0-09-21 00:00:00

兹提述(i)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之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之通函(「该通函」);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之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经修订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经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公司本次经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批覆。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