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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股权

2019-01-08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上海钜礐与买方订立产权交易合同,据此,上海钜礐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以代价为人民币74,840,700元收购标的公司的30%股权。于完成后,上海钜礐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任何股权。

由于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产权交易合同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有关通知及公告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