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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国际主席兼执行董事辞任及主席调任

2013-11-29 19:49:00

董事会宣布,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

(i) 郭景华女士(「郭女士」)辞任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及

(ii) 李健诚先生(「李先生」)由本公司行政总裁调任为主席兼行政总裁,并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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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兼执行董事辞任

精英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由於郭女士希望专注个人事务,以及投放更多时间陪伴家人,故已辞任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郭女士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郭女士於任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

主席调任

於郭女士辞任後,李先生由本公司行政总裁调任为主席兼行政总裁,并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将定期举行会议,以考虑、讨论及检讨影响本公司营运的主要及适当议题。因此,董事会认为已采取足够措施,而由李先生兼任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不会削弱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权力及权责平衡。董事会认为,该架构为本集团提供稳健而贯彻的领导方针,并能以更有效及更具效益的方式,作出业务规划及决策,以及执行长远营运策略。

李健诚先生,55岁,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李先生亦将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彼负责本集团整体策略规划及方针。李先生在电讯业拥有逾25年经验。彼於一九九三年加入本集团。自本公司於二零零零年成立起,一直担任本公司董事。李先生曾任ChinaCast Education Corporation行政总裁兼董事长,直至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辞任该等职位,该公司乃於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一间有限公司,其股份於场外柜台交易系统买卖。彼为郭女士之丈夫及执行董事李燕女士之兄长。李先生亦为本公司法定代表。李先生自二零零九年起一直为直通电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主席,该公司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由李先生及其配偶郭女士控制。

於本公布日期,李先生拥有(i)个人权益,涉及383,49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12.67%;(ii)家族权益,涉及郭女士个人持有之1,040,81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34.37%;及(iii)公司权益,涉及Ever Prosper International Limited(该公司分别由李先生及郭女士拥有50%及46.5%权益)持有之684,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22.59%。

本公司与李先生订有服务协议,由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起为期三年。李先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李先生目前有权收取酬金每年680,000港元,另加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其资历、经验、表现及市场水平厘定之酌情花红或其他福利。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分段予以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