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增加法定股本
本公司目前法定股本为40,000,000港元分为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当中3,027,820,000股普通股於本公布日期为已发行股份。为配合本集团之日後扩充与增长,董事会建议透过额外增设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使本公司法定股本增加至100,000,000 港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 港元之普通股。所增加普通股将在所有方面与现有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
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建议采纳新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董事会建议修订现有大纲及细则,并采纳新订大纲及细则,以(其中包括)符合最新上市规则。
建议增加本公司法定股本、建议修订现有大纲及细则以及建议采纳新订大纲及细则须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方可作实。
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增加本公司法定股本、建议修订现有大纲及细则以及建议采纳新订大纲及细则之通函,连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有关代表委任表格,将於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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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加本公司法定股本
精英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目前法定股本为40,000,000 港元分为4,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0.01 港元之普通股,当中3,027,820,000 股普通股於本公布日期为已发行股份。为配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日後扩充与增长,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透过额外增设6,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0.01 港元之普通股,使本公司法定股本增加至100,000,000 港元分为10,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0.01 港元之普通股。所增加普通股将在所有方面与现有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
增加本公司法定股本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後,方可作实。
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建议采纳新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董事会建议就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大纲及细则」)作出若干修订,以(其中包括)符合最新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就现有大纲及细则作出若干重大建议修订之主要影响(其中包括)概述如下:
(i) 於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之所有决议案须以股数表决方式决定,惟在上市规则许可下,纯粹与程序或行政有关之事宜则可以举手投票方式决定;
(ii) 就召开股东周年大会而言,须作出不少於21 个完整日及不少於20 个完整营业日之书面通告;就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案而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而言,须作出不少於21 个完整日及不少於10 个完整营业日之书面通告;就其他股东特别大会而言,须作出不少於14 个完整日及不少於10 个完整营业日之书面通告;
(iii) 当处理主要股东或董事有利益冲突之事宜时,须举行实质董事会会议(而非以通过书面决议案方式)处理;及
(iv) 在考虑董事是否拥有重大权益时,董事不得忽略可能妨碍彼成为法定人数一部分或於董事会会议上投票的5%权益。
关於对现有大纲及细则作出建议修订之详情,将於本公司向其股东寄发的有关通函内载列。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建议采纳包含相关修订之新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新订大纲及细则」),以取代现有大纲及细则。
根据本公司现有大纲及细则,建议修订现有大纲及细则及采纳包含相关修订之新订大纲及细则,须待股东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後,方可作实。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於下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提呈批准建议增加本公司法定股本之普通决议案以及批准建议修订现有大纲及细则及采纳新订大纲及细则之特别决议案。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增加本公司法定股本、建议修订现有大纲及细则以及建议采纳新订大纲及细则之通函,连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有关代表委任表格,将於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由於并无股东於建议增加本公司法定股本、建议修订现有大纲及细则及采纳新订大纲及细则中拥有重大权益,概无股东须就相关决议案放弃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