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关连交易 - 该等租赁协议

2024-03-28 00:00:00

关连交易该等租赁协议香港分租协议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弘毅投资(作为分租人)与本公司(作为分承租人)订立香港分租协议,据此,弘毅投资同意向本公司分租香港分租部分,由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为止(包括首尾两日),为期28个月。

深圳租赁协议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深圳市弘毅恒盛(作为出租人)与弘毅金涌资产管理(作为承租人)订立深圳租赁协议,据此,深圳市弘毅恒盛同意向弘毅金涌资产管理出租深圳物业,由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包括首尾两日),为期三(3)年。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弘毅投资及深圳市弘毅恒盛各为HCG所全资拥有,而HCG由HonyGroupManagemen(t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管理,HonyGroupManagement由HonyManagingPartners拥有80%股权。HonyManagingPartners则为ExponentialFortune之全资附属公司,而ExponentialFortune由赵先生拥有49%股权。由于HonyGroupManagement、HonyManagingPartners及ExponentialFortune各自为本公司之间接控股公司,而赵先生为一名董事,HCG、弘毅投资及深圳市弘毅恒盛各自作为彼等的联系人属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等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有关本集团将确认收购使用权资产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而根据该等租赁协议支付管理费则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该等租赁协议项下使用权资产总值之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全部低于5%,该等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由于本集团根据该等租赁协议应付的总管理费按年计算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少于0.1%,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1)(a)条,根据该等租赁协议支付管理费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年度审阅、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