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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董事委任及(2)行政总裁变更

2022-09-13 00:00:00

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委任

金涌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耿涛先生(「耿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行政总裁」),均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下文载列耿先生的履历详情︰

耿先生,40岁,为弘毅投资有限公司(「弘毅投资」)之董事总经理。耿先生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加入弘毅投资并作为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加入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彼负责弘毅投资的企业融资活动。耿先生持有剑桥大学哲学硕士学位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在加入弘毅投资前,彼曾服务于多间金融机构。彼于金融行业累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

耿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初步任期由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起为期三年,其后将继续连任三年,及有关服务协议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不少于一个月书面通知终止。耿先生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之规定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耿先生之任期至本公司召开下届股东大会止,及有资格重选连任。耿先生将不会因担任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而获得任何薪酬。

除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耿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于本公告日期,耿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其他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及(ii)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委任耿先生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事项,亦无其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披露的资料。

行政总裁辞任

董事会兹宣佈,赵令欢先生(「赵先生」))由于有意专注于其担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主席」)的职责及责任而辞任行政总裁,自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赵先生将留任为执行董事及主席。

赵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及概无任何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耿先生加入董事会,并对赵先生于担任行政总裁期间为本公司所作之宝贵贡献及服务深表谢意。

于行政总裁变更后,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条文第C.2.1条,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分开,且不应由同一人士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