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金涌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之公告,内容有关金涌资本(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HCG订立之投资管理协议(「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根据投资管理协议,金涌资本截至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应收费用年度上限分别为15百万港元、17百万港元及19百万港元。
董事会谨就釐定上述年度上限之基准,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额外资料。
诚如该公告所述,建议年度上限乃经考虑多项因素后计算及釐定,包括但不限于金涌资本管理基金条款所载之过往费率、Hony Capital集团现存之投资总额,以及投资额可能出现的增长及每年绝对利润。
本公司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所釐定的年度上限金额较过往交易金额为高,所依据的基准如下:
(i)根据本集团与Hony Capital集团订立的认购协议(「现有认购协议」),由于现有认购协议仅自二零二零年七月起生效,故本集团就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收取合共约2.95百万港元的金额,乃涉及约六个月期间(而非一个完整年度)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及表现费;
(ii)其中一只金涌资本管理基金表现良好,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如将该基金变现,预测表现费将约为8.9百万港元。单从上述一只金涌资本管理基金的预测表现费,将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所收取的费用总额贡献约2.93百万港元(如该公告所述),并合共贡献最多11.83百万港元;
(iii) 由于金涌资本管理基金的资产净值上升,鉴于管理费按有关投资的资产净值百分比收取,故本集团将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取的管理费将会按比例上升;
(iv)预期其他金涌资本管理基金将会进一步为全年总收入带来贡献,原因为金涌资本管理基金的资产净值上升,将会对管理费及表现费两者的收入带来双重正面影响,以致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预计收取较高的收入。
此外,年度上限提供充足缓衝,容许本集团根据投资管理协议收取的费用上升约20%,原因为(i)本集团预计,Hony Capital集团正在筹备于二零二一年余下时间以及截至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对本集团的基金产品进行潜在新投资,而有关产品分别收取的费用将会上升;及(ii)来年资本市场状况预期将逐渐改善,加上经济复甦,金涌资本管理基金的表现将会出现难以预料的波动。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投资管理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不应被诠释为本公司就本集团根据投资管理协议的条款所得的未来收益所作的保证或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