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时间由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刊发的通函(「通函」)。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於股东特别大会上点票之监票人。投票结果如下:
决议案 股份数目(%)
赞成 反对 股东是否通过
1. 批准、确认及追认买方与本公司订立
之协议及补充协议(定义见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之通函)
及其项下拟定之交易及协议。 1,175,425,070股(98.40%) 19,108,000股(1.60%) 是
2. (a) 重选段白丽女士为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 1,175,425,070股(98.40%) 19,108,000股(1.60%) 是
(b) 重选锺维立先生为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 1,175,425,070股(98.40%) 19,108,000股(1.60%) 是
附注: 决议案全文请参阅通函所载的通告。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456,000,000股,乃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就所有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概无限制任何股东就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所提呈任何决议案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