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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2-11-11 00:00:00

本公佈乃由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可得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将于本期间录得本公司未经审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不少于45,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相应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溢利约21,300,000港元。

于本期间,预计本公司拥有人由应占溢利扭转为应占亏损主要乃由于(i)于本期间,由于海南省房地产发展放缓而导致本集团混凝土业务销量减少,加上海南省地方机关持续实施隔离检疫及封控措施导致经营中断,确认本集团混凝土业务的商誉的非现金减值亏损约28,700,000港元;(ii)于本期间,就一名拖欠还款及出现信用问题的逾期贷款客户确认应收贷款减值亏损约27,000,000港元;及(iii)确认出售家居消耗品业务的一次性亏损约12,400,000港元,而相应期间出售附属公司的一次性收益约9,700,000港元。

鉴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本期间的业绩,本公佈载列的资料乃仅基于本公司对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作出,有关账目尚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于本期间的财务资料之进一步详情将于本集团之中期业绩公佈内披露,预期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