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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有关提供财务资助之主要及关连交易之通函

2023-03-20 00:00:00

延迟寄发有关

提供财务资助之

主要及关连交易之通函

兹提述中国新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提供财务资助。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公佈,载有(其中包括)(i)该协议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该协议致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协议之条款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之通函(「通函」)将于2023年3月20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故预期通函将延迟至2023年3月28日或之前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