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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教育自愿性公告-收购股权

2018-01-25 22:33:00

本公告乃由中国枫叶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综合联属实体统称为「本集团」)自愿作出,以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

美舍前沿收购事项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8年1月25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大连枫叶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枫叶」)与海口美舍交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美舍交慧」)及海口美舍前沿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美舍前沿」)订立一份购股协议(「美舍前沿协议」),内容有关以总代价人民币90,000,000元(相当於约110,415,900港元)(可按美舍前沿协议所述作出任何调整)收购美舍前沿100%股权(「美舍前沿收购事项」)。

美舍交慧主要从事教育业务投资及管理。美舍前沿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经营海口美舍学校(「美舍学校」),其为一间位於海南省海口市提供中小学服务的住宿学校,属美舍前沿全资拥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美舍学校约有1,550名在校学生。

美文前沿管理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8年1月25日,大连枫叶与海口美文前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美文前沿科技」)及海口美文前沿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美文前沿管理」)订立一份购股协议(「美文前沿管理协议」),内容有关以总代价人民币30,000,000元(相当於约36,805,300港元)(可按美文前沿管理协议所述作出任何调整)收购美文前沿管理100%股权(「美文前沿管理收购事项」)。

美文前沿科技主要从事教育业务投资及管理。美文前沿管理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经营海口美文学校(「美文学校」),其为一间位於海南省海口市提供小学服务的住宿学校,属美文前沿管理全资拥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美文学校约有950名在校学生。

常春藤前沿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8年1月25日,大连枫叶与海口常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常育」)及海口常春藤前沿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常春藤前沿」)订立一份购股协议(「常春藤前沿协议」),内容有关以总代价人民币15,000,000元(相当於约18,402,650港元)(可按常春藤前沿协议所述作出任何调整)收购常春藤前沿100%股权(「常春藤前沿收购事项」)。

常育主要从事教育业务投资及管理。常春藤前沿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经营海口常春藤幼儿园(「常春藤幼儿园」),其为一间位於海南省海口市的幼儿园,属常春藤前沿全资拥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常春藤幼儿园约有250名在校学生。

美华前沿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8年1月25日,大连枫叶与海口美智华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美智华控」)及海口美华前沿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美华前沿」)订立一份购股协议(「美华前沿协议」),内容有关以总代价人民币10,000,000元(相当於约12,268,433港元)(可按美华前沿协议所述作出任何调整)收购美华前沿100%股权(「美华前沿收购事项」)。

美智华控主要从事教育业务投资及管理。美华前沿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经营海口美华学校(「美华学校」),其为一间位於海南省海口市提供小学服务的住宿学校,属美华前沿全资拥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美华学校约有510名在校学生。

美成前沿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8年1月25日,大连枫叶与海口美成智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美成智术」)及海口美成前沿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美成前沿」)订立一份购股协议(「美成前沿协议」),内容有关以总代价人民币5,000,000元(相当於约6,134,217港元)(可按美成前沿协议所述作出任何调整)收购美成前沿100%股权(「美成前沿收购事项」)。

美成智术主要从事教育业务投资及管理。美成前沿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经营海口市青少年服务中心(「青少年中心」),其为一间位於海南省海口市的青少年服务中心,属美成前沿全资拥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青少年中心每年培训学生10,000人次。

本集团的资料

本集团拥有逾二十二年经验,通过结合中西方教育理念的精华,致力於中国及加拿大提供K-12的优质双语教育服务。本集团的高中(为十至十二年级学生而设)分别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BC省」)教育部及中国教育机关认证,令我们的毕业生可同时获授得到完全认可的BC省文凭及中国文凭。此外,我们的所有高中均获得美利坚合众国最大的学校认证机构AdvancED认证。本集团面向来自中产阶级家庭且旨在追求海外高等教育的学生,我们的学费为可承受且具竞争力。

进行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於完成上述收购事项後,本集团将承担位於海南省海口市的美舍学校、美文学校、常春藤幼儿园、美华学校及青少年中心的营运。此将为本集团於海南省巩固战略据点及提升品牌知名度以及为海南教育大区奠定坚实基础提供良好契机。董事会认为,将上述学校纳入本集团的学校网络将提升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并巩固其於中国教育行业的地位。

上市规则涵义

就美舍前沿收购事项而言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美舍交慧、美舍前沿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第三方(「独立第三方」)。

由於美舍前沿收购事项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美舍前沿收购事项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

於过往12个月,概无由本集团与美舍交慧、美舍前沿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及联系人进行的先前交易或关系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作出合并。

就美文前沿管理收购事项而言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美文前沿科技、美文前沿管理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由於美文前沿管理收购事项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美文前沿管理收购事项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

於过往12个月,概无由本集团与美文前沿科技、美文前沿管理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及联系人进行的先前交易或关系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作出合并。

就常春藤前沿收购事项而言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常育、常春藤前沿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由於常春藤前沿收购事项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常春藤前沿收购事项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

於过往12个月,概无由本集团与常育、常春藤前沿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及联系人进行的先前交易或关系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作出合并。

就美华前沿收购事项而言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美智华控、美华前沿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由於美华前沿收购事项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美华前沿收购事项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

於过往12个月,概无由本集团与美智华控、美华前沿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及联系人进行的先前交易或关系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作出合并。

就美成前沿收购事项而言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美成智术、美成前沿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由於美成前沿收购事项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美成前沿收购事项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

於过往12个月,概无由本集团与美成智术、美成前沿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及联系人进行的先前交易或关系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作出合并。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於本公告中,港元与人民币间的换算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0.8151元的汇率进行。概不表示且不应被诠释为於本公告日期或任何其他日期以一种货币计值的金额实际可按所示汇率兑换为以另一种货币计值的金额或根本无法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