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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HKBN JOS (Singapore) Pte. Ltd.及HKBN JOS (Malaysia) Sdn. Bhd. 60%已发行股本

2021-11-10 00:00:00

于2021年11月10日(交易时段后),卖方(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购股协议,据此,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向买方出售新加坡销售股份及马来西亚销售股份,有关股份相当于各自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0%,总代价约为1,500万新加坡元(相当于约8,700万港元)(交割后可根据购股协议予以若干调整)。于完成后,(i)买方将拥有HKBNJOSSingapore已缴足及已发行股本的60%,而Malaren将拥有HKBNJOSMalaysia已缴足及已发行股本的60%;及(ii)目标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而将成为本公司拥有40%权益的联营公司。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有关出售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