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伟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劵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劵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可获得之资料,相较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利润约6,614,000港元,预期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利润将会增加超过100%。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于本期间拥有人应占综合利润预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LED背光产品、LED灯具产品及采购业务之营业额录得增长,令到总营业额增长约47%及毛利率轻微上升约1%。
本公司正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列资料仅基于本公司对现时可获得之资料的初步评估得出。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将按照上市规则规定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底前刊发的本公司二零二一年的中期业绩公佈。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