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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CBD医用产品开发达成科研合作框架协议

2019-06-04 00:00:00

本公佈由先健科技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自愿发佈。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发佈的两则标题分别为附属公司取得工业大麻种植许可及加工前置许可及成立美国合资公司及就水溶性大麻素产品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之公佈(「该等公佈」)。除另有界定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进一步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i)本公司联合索伦托药业与云南中科灵长类生物医学重点实验室(「灵长实验室」)达成科研合作框架协议书(「科研合作框架协议一」),三方将共同合作进行工业大麻、CBD及大麻素应用于帕金森病及阿尔兹罕默氏症(老年痴呆症)神经系统疾病的医用研究及开发(「科研项目一」);(ii)深圳云麻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先进院」)达成科研合作框架协议书(「科研合作框架协议二」),双方将共同合作进行工业大麻、CBD及大麻素应用于自闭症及抑鬱症神经系统疾病的医用研究及开发(「科研项目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