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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公佈关连交易 -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买股份

2019-05-15 00:00:00

兹提述:(i)先健科技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就股份奖励计划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交易」)购买股份;(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的公佈,内容有关就交易委任独立财务顾问;(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交易;及(iv)本公司的投票结果公佈,内容有关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为考虑及批准交易而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更替契据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提供最新资料,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本公司与买方、信托人、卖方及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新信托人,「新信托人」)订立更替契据(「更替契据」),据此(其中包括)信托人及买方(为信托人的代名人)(统称「转让人」)已同意更替及转让,而新信托人已同意接纳及收购转让人于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及责任(「更替权利及责任」)。

根据更替契据,新信托人将代替各名转让人成为协议订约方,而于订立更替契据前,转让人根据协议拥有的更替权利及责任特徵相同。除有关保密性的若干条文外,各卖方及本公司亦已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撤销转让人在协议项下的所有责任及负债。

有关新信托人的资料

新信托人为一间根据香港法例第29章《受托人条例》注册的信托公司,亦为香港持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就董事所深知及尽悉,新信托人于一九八一年于香港成立,为一间拥有强劲财务实力及声誉卓着的知名信托公司。其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28)的全资拥有附属公司。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新信托人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倘新信托人成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本公司需要及将会就与新信托人进行的相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新股份予新信托人(如有))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除新信托人外,概无另外成立的信托成为向合资格参与者(包括就上市规则而言可能或不会构成为本公司关连人士的合资格参与者)所授股份的接受方。

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本公司、信托人及买方已订立契据以终止信托契据,而董事会已委任新信托人管理股份奖励计划及根据本公司与新信托人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订立的信托契据及股份奖励计划以信托方式及以选定参与者为受益人持有销售股份。

除本公佈所披露者外,交易的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及有效。

董事认为,于本公佈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