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委聘独立财务顾问

2019-01-25 00:00:00

兹提述先健科技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有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买股份的公佈(「该公佈」)。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财通国际融资有限公司(「财通国际融资」)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该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发表意见。

财通国际融资为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交易的意见函件将载入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的通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