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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买股份的更新

2021-01-21 00:00:00

兹提述先健科技公司(「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及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的公佈(「该等公佈」)以及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的通函(「 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用于股份奖励计划的股份购买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及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佈中所载,信托人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完成向卖方收购待售股份,并将根据本公司与信托人订立的股份奖励计划及信托契据以信托方式为受益人(即包括本公司董事及高管在内的核心团队及员工)持有该等股份。

诚如该等公佈及通函中所载,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向卖方提供禁售承诺(「 禁售承诺」),于完成日期(即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起至完成日期第三週年当日止期间内任何时间,除非获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其将不会并将促使信托人及买方不会(其中包括)押记、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任何相关证券,惟受若干附带条件所规限。

于本公佈日期,卖方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收到由卖方订立的豁免契据(「 豁免」),据此(其中包括),卖方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 (i) 豁免及放弃该协议及与之相关文件(「交易文件」)项下的所有权利及补偿,并同意不会进一步行使其权利及补偿权利; (ii) 确认其并无与股份奖励计划有关的任何权利;及 (iii) 免除并解除本公司及信托人以及彼等各自的联属人士进一步履行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禁售承诺)项下所欠卖方的任何及全部未履行职责、义务或责任(如有)。

董事认为豁免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按正常商业条款釐定,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