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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基科技控股盈利警告

2016-12-23 16:48:00

本公告乃德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及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本集团截至2016年11月30日止11个月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可能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生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净利润则约为人民币30,800,000元。

预期亏损乃主要由於本集团来自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销售之收益减少及预期将就贸易应收账款之减值亏损作出拨备所致。虽然中国继续实行增加於基础建设项目的投资之计划,惟有关基础建设项目的资金尚未按计划到位,故导致对中国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之需求下降。因此,2016年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及现金流仍然紧绌及缓慢。本集团预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之收益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比将下跌约15%至20%。

基於上述原因,年内本集团向客户收回未偿还贸易应收账款的进度仍然缓慢。本集团管理层已审慎增加贸易应收账款之减值亏损拨备,预期会对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预期将於2017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於刊发本公司年度业绩公告前,本集团将根据客户结付之金额及彼等之还款时间表等因素,评估及落实(其中包括)贸易应收账款减值亏损的拨备金额。

本集团尚在落实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乃仅基於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及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将於2017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