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备性亦无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RIGIANT GROUP LIMITED
俊知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00)
正面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俊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内幕消息条文(定义
见上市规则)之规定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据董事会对本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18年上半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初步
评估,相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17年上半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
占未经审核溢利约人民币122,200,000元,预期本公司於2018年上半年录得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溢利(「溢利」)大幅增加30%以上。
预期2018年上半年之溢利增加主因包括︰
(1) 受惠於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通信及光通信市场有利发展使营业额上升;及
(2) 消除江苏俊知光电通信有限公司(「俊知光电」)之非控股权益,因为本集团於
2017年6月收购其剩余权益,使得俊知光电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於
2017年上半年,俊知光电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14,900,000元。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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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2018年上半年之财务业绩。本公布所载数据仅以董事会参
考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目前可取得信息为依据,尚未经
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之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可能作出调整及变动。
本集团之中期业绩将在本公司预期於2018年8月刊发之中期业绩公布中披露,务
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届时详加细阅。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俊知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钱利荣
香港,2018年8月14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以下成员:
执行董事: 钱利荣先生(主席)
蒋唯先生(集团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冯均鸿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金晓峰教授
潘翼鹏先生
贾丽娜女士
钱利荣先生之替任董事: 钱晨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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