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友邦保险代理购股计划-股份发行

2018-04-27 17:33: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28条作出。

兹提述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2年2月23日采纳的代理购股计划(「代理购股计划」)。根据代理购股计划规则,合资格代理可以其合资格代理供款购买本公司的普通股(「股份」),而本公司将於归属期末就彼等已购买的每两股股份授出一份相应的受限制股份认购单位。每份受限制股份认购单位将给予相关合资格代理权利以认购一股新股份,且於达成归属条件後,本公司将向该等合资格代理发行相应数目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将向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受托人」)发行1,167,021股股份(「获授股份」),其将以信托方式为参与代理购股计划的若干合资格代理(「获授代理」)持有获授股份。 获授股份的归属条件於2018年4月27日已获达成,而发行获授股份仅须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获授股份的上市及买卖。将予发行的获授股份占(i)於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份约0.01%;及(ii)根据经发行及配发获授股份扩大後的已发行股本约0.01%。有关获授股份的条款及其他资料的概要载列如下:

每股获授股份的认购价 : 1.00美元

将予发行的获授股份数目 : 1,167,021

获授股份的总认购价 : 1,167,021美元

本公司就获授股份将收取的总认购价净额: 1,167,021美元

股份於2018年4月27日的收市价为每股69.00港元。

本公司拟将发行获授股份的所得款项净额用於为代理购股计划的行政开支提供资金。

根据本公司董事(「董事」)於2017年5月12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所获的一般授权,董事获授权发行不超过於2017年5月12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之股份(即不超过1,207,397,059股股份)。该一般授权於本公告日期前并未被行使。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前十二个月内并未进行任何股本集资活动。获授股份将根据上述的一般授权发行,因此发行获授股份无需经本公司股东批准。

於本公告日期,受托人及所有获授代理均独立於本公司且并非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按上市规则的定义)。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获授股份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