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正面盈利预告

2021-01-12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擎天软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擎天」,作为卖方)(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南京擎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买方)(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订立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的转让协议,据此,南京擎天同意出售与本集团的出口企业云化软件及服务有关的资产(「出售事项」)。于本公司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获独立股东批准后,出售事项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完成。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所作的初步评估,南京擎天将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出售事项确认出售收益约人民币368百万元。据此,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比,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将录得不低于50%的增长。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乃基于本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所作的初步审阅,而非基于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所审核或审阅的任何数字或资料。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其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发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购买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