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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96)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ODIAN TECHNOLOGY & ENVIRONMENT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
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
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条文作出。
本集团截至2018 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业绩预计下降
本公司谨此知会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未经审核且未经
审阅之合并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管理层就该等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
评估,与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税前利润约人民币289.3百万元比较,
本集团预期於截至2018 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税前亏损约人民币90.0
百万元至人民币110.0百万元。
业绩下降之原因
根据紧接本公告发布前本集团可获得之资料,本集团截至2018 年6 月30
日止六个月的财务绩效预计减少,主要由於本集团於本期内并无重大
出售附属公司,而截至2017 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的税前利润主要由於出
售附属公司获得约人民币584.1百万元的净收益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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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告
由於本公司正编制截至2018 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业绩,本公告所
载关於本集团预计财务业绩的资料,是基於本公司管理层就本集团管
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该等管理账目未经审核亦未经审阅。详细的财
务资料将在2018 年8月底之前将予发布的本集团截至2018 年6 月30日止六
个月的财务业绩中予以披露。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冬青先生
董事长
中国,北京,2018 年8 月9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陈冬青先生、张军先生及唐超雄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王忠渠先生、张文建先生、顾玉春先生及阎焱先生;及独
立非执行董事为申晓留先生、曲久辉先生、谢秋野先生及杨志达先生。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