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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订立2022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2021-12-28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与新能源研究院订立现有物业租赁框架协议,以自新能源研究院租赁若干物业。由于现有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考虑到本集团将继续自新能源研究院租赁若干物业,于2021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新能源研究院订立2022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根据2022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新能源研究院同意向本集团出租若干物业,自2022年1月1日起计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为期一年。按照2022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本集团将就租赁物业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国家能源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约78.40%已发行股本,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新能源研究院为国家能源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为上市规则第14A章定义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新能源研究院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2022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少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2022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及其所载年度上限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