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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注资的进展公告

2021-09-27 00:00:00

兹提述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本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及国电联合动力订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国家能源集团同意有条件出资人民币407,681,944元,收购本公司所持的国电联合动力约15.68%股权。紧随收购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及龙源电力分别向国电联合动力增资人民币1,474,662,400元及人民币631,998,172元。股权转让及增资两者不可分割,并须同时完成。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之先决条件,《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需获(1)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的批准,(2)国电联合动力股东大会上股东的批准,及(3)补充协议已成为无条件后生效。根据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的二零二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的公告及国电联合动力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的股东大会结果,上述先决条件现均已获达成,据此,《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