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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2019-04-30 00:00:00

宝信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广汇汽车订立宝信物业租赁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须将若干宝信物业租赁予广汇汽车集团。

广汇汽车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广汇汽车订立广汇汽车物业租赁框架协议,据此广汇汽车集团须将若干广汇汽车物业租赁予本集团。

上市规则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广汇汽车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汇香港持有本公司约67.71%股份,故根据上市规则,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宝信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及广汇汽车物业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宝信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及广汇汽车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各自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少于5%,宝信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及广汇汽车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各自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申报及公佈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