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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 附属公司相关增资及视作出售

2020-05-29 00:00:00

绪言

本公告乃由中国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自愿作出,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

附属公司相关增资

于增资前(定义见下文),苏州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汇达保理」)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本公司透过苏州汇方同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汇方同达」)持有汇达保理的股权。

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汇达保理获得汇方同达、苏州吴中高新科技创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中高新」)及苏州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方投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0元、人民币20,000,000元及人民币20,000,000元的注资(统称为「增资」)。

由于增资,汇达保理的注册股本由人民币50,000,000元增至人民币100,000,000元,而汇达保理变为由汇方同达、吴中高新及东方投资分别拥有60%、20%及20%。本集团将继续保留于汇达保理的控股股权。

视作出售及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增资,本公司于汇达保理之持股将由100%降至60%。因此,增资构成本公司于汇达保理的40%股权的视作出售。

由于增资项下交易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故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增资项下的交易并不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增资的理由及裨益

增资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政府所鼓励的反向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增资的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下游持股架构引入国有及集体资本。本集团认为此举将进一步提升其信用水平,从而有助于其业务扩展、获得更多银行融资及服务于更多中国小微企业。

一般资料

本集团

本集团致力为其客户提供普惠金融、科技金融、保险代理等多种金融服务,以及从事投资业务。本集团目前主要于江苏、四川、安徽、湖北省及香港地区开展经营。

汇达保理

汇达保理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提供保理及贸易融资服务。

汇方同达

汇方同达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管理咨询。

吴中高新

吴中高新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代表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使用国有资本从事股权投资。

东方投资

东方投资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代表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使用集体资本从事股权投资。

根据本公司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吴中高新及东方投资(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分别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且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概无任何关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