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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力达科技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2018-04-20 17:27:00

兹通告无锡盛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2018年6月8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或紧随本公司将於同日同地召开并举行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新东路1号举行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通过本公司下列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考虑及以本公司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下列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b)及(c)段的规限下以及按照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及╱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不时经修订者为准)并在其规限下,向本公司董事会授出一般授权,於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d)段)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在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於其上市而就此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认可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本公司已发行的H股(「H股」);

(b) 根据上文(a)段所述批准,於有关期间内获授权购回的H股总数不得超过本特别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数目的10%;

(c) 上文(a)段所述批准须待下列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i) 於2018年6月8日(星期五)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及於2018年6月8日(星期五)举行的本公司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通过条款与本特别决议案的条款(惟本(c)(i)分段除外)相同的特别决议案;及

(ii) 本公司已按中国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的规定取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接掌其权力的机关)及╱或任何其他监管机关的批准(如适用);

(d) 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由本特别决议案获通过起至下列日期当中最早发生者止期间:

(i) 於本特别决议案通过後的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或

(iii) 本公司於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及本公司H股持有人或内资股持有人於各自的类别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撤销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作授权之日;

(e) 在取得所有中国相关机关批准购回H股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

(i) 对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作出其认为属适当的所有必要修订,以削减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反映本公司於行使上文(a)段所述权力购回H股後的新股本架构;及

(ii) 按照所有适用法律、规则、法规及╱或中国相关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的规定,向中国相关机关提交本公司经修订的组织章程细则并向中国相关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附注:

1. 本公司将於2018年5月9日(星期三)至2018年6月8日(星期五)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於2018年6月8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内资股持有人将有权出席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表决。为符合资格出席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表决,所有已填妥的股份过户表格连同相关股票须於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前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新东路1号)。

2. 凡有权出席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表决的内资股持有人均可委任一名或以上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表决。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3. 委任受委代表的文书须由委任人或获委任人以书面方式正式授权的受托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该文书须加盖法团印章,或由其董事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签署的受托人签署。

4. 代表委任表格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不少於24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新东路1号),方为有效。如代表委任表格由某一人士根据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签署,则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公证人签署证明,并须於代表委任表格所述的相同时间送达。 阁下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愿亲身出席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表决。

5. 股东或其受委代表须於出席类别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如任何法团股东委任受委代表出席类别股东大会,则该受委代表须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明及由法团股东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相关授权文书的经公证人签署证明副本,或本公司许可的其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文件。受委代表於出席类别股东大会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6. 有意出席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填妥回条,并於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或之前交回本公司。

7. 预期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将於本公司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结束後举行,需时半个小时。有意出席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须自行承担差旅及住宿费用。

8. 如属本公司任何股份的联名登记持有人,则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中排名首位的联名股东方可就该等股份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出席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表决,犹如其为唯一有权如此行事者。

9. 本公司的注册地址如下:

中国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新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