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鹰普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及七月八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集团向丹佛斯江苏收购目标业务。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经相关订约方各自确认后,资产购买协议所载的所有交割条件已获达成,收购事项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完成(「完成」)。于完成后,目标业务将由本公司全资拥有,且将综合併入本集团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