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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 有关透过要约人及要约 收购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 有条件协议的重大交易事项之通函

2019-03-05 00:00:00

兹提述中国金洋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要约人及新体育联合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的联合公告(「该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要约人及要约收购新体育股份以及配发及发行新中国金洋股份作为代价股份及要约项下的股份选择。除文义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联合公告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有关新体育集团的进一步资料及有关召开中国金洋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之中国金洋通函将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或之前寄发予中国金洋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以编制及落实中国金洋通函内之资料,预期中国金洋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后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