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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二零二零年更新协议

2020-06-12 00:00:00

兹提述:(a)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根据循环贷款协议向借款人授出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110百万元的循环贷款;及(b)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根据二零一九年更新协议向借款人授出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45百万元之循环贷款。

由于二零一九年更新协议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到期,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与隆基泰和集团订立二零二零年更新协议,以更新二零一九年更新协议自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三日起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另一年,而循环贷款的本金总额由人民币45百万元调整至人民币18百万元。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循环贷款协议及二零一九年更新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仍具全面效力并继续具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魏先生(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0.71%的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关连人士)持有隆基泰和集团99%权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二零二零年更新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二零二零年更新协议项下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该交易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