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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有关潜在收购事项之 进一步协议

2019-05-31 00:00:00

本公告乃由隆基泰和智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九日内容有关潜在收购事项之公告(「意向书公告」)。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意向书公告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与卖方订立进一步协议(「进一步协议」)以列明若干主要条款,双方将据此进行潜在收购事项,概要如下:

代价

代价须经本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审查后,方可作实,按目标公司之未来现金流量初步估计为600,000,000港元,其中拟将不少于150,000,000港元须透过本公司按双方将予同意之公平市值为成本基础发行股份之方式支付。

现金及代价股份之确实数额及比例以及代价之付款时间表将由双方于尽职审查期间(定义见下文)后釐定。

尽职审查期间及终止

本公司将有权于进一步协议日期起计30个历日期间(「尽职审查期间」)对目标公司进行技术、财务、税务、会计及法律尽职审查。

于尽职审查期间届满时或之前,本公司将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列明(i)本公司信纳该尽职审查并选择进行潜在收购事项;或(ii)本公司不信纳该尽职审查并选择不进行潜在收购事项。

倘本公司未能于尽职审查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发出有关通知,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选择终止潜在收购事项。

倘进一步协议因此而终止,双方于其项下概无任何权利或责任,且毋须就此承担任何负债或赔偿(惟有关保密性则除外)。

拟收购的标的资产

目标公司拥有大港油田孔南区块产品分成合同100%的外国合同者权益,为该项目的作业者。孔南区块位于中国最大的石油生产盆地--渤海盆地南部。本次交易涉及的孔南区块项目主要包括段南、西斜坡和小集三个区块,其中生产主力区块为段南区块。孔南区块项目是一个成熟的油田,地质储量相对落实,于二零零九年展开商业开发。

董事会认为,潜在收购预期将为本集团探索收购石油及天然气相关优质资产的良机,通过此类收购,公司将能够建立起油气田管理和开发团队,积累国内油气资源开发的经验,并有利于扩大公司的整体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潜在收购事项之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预期有关潜在收购事项之适用比率超过25%且本公司可能发行代价股份,故一旦本公司信纳有关尽职审查及选择透过正式协议进行潜在收购事项,本公司将遵照上市规则项下之相关规定。

一般事项

潜在收购事项不一定会落实,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