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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股份买卖的最新资讯

2019-07-26 00:00:00

本公告由汇银智慧社区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24A条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七月二日、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六日、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刊发二零一八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公司的二零一八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已由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正式刊发。

对供应商提呈申索

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扬州汇银就(其中包括)预付款项向民事法院对两名供应商致普及索海提呈两项申索。除载于该等公告的资料外,扬州汇银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已就两名供应商再次提出反对向法院提出抗辩(「抗辩」)。于二零一九年五年二十三日,法院发佈一项民事裁定,指出抗辩没有法律依据,将不获法院受理。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致普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驳回其抗辩的法院判决提出上诉。于同日,索海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驳回其抗辩的法院判决提出上诉。

本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通知本公司股东及公众人士申索的最新发展。

继续暂停股份买卖

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极为审慎行事。